2007年3月8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三次判了刑 再次伸贼手
金向进

  10年间三次被判刑仍不思悔改,3月5日,涉嫌盗窃的王忠良第四次被东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。
  36岁的王忠良是东阳市画水镇画溪一村人,从1996到2005年已两次因盗窃,一次因寻衅滋事被判刑。第三次刑满释放是2006年11月19日,但王忠良出狱还不到半个月,又把贼手伸向一些已搬迁厂房的铝合金窗架。从去年12月到今年3月,共盗窃9次,所盗的铝合金卖得赃款5000多元。